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42 條|通訊|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11-14
主管機關應參酌實驗之辦理情形,適時檢討修正相關法規,倘涉及跨機關(構)合作,應轉請相關機關(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