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第 8 條|通訊|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0-07-10
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及格者,始具有參加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之資格。 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及格及設置二等業餘無線電臺達一年以上者,始具有參加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