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 40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8-07
對於有價證券募集之核准,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請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