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習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15 條|通訊|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9-06
電臺涉及建築物或設置處所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及基地使用權等事項者,其設置者應依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電臺設置天線不得違反飛航安全標準及營建相關法規;天線鐵塔之標誌及障礙燈應符合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規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