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檢查及製造許可核發辦法|第 8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2-02
中央主管機關執行本辦法之檢查,必要時,得對產品取樣。 前項取樣為無償,並隨機為之,醫療器材製造業者不得指定樣品;其樣品數量,以足供檢驗所需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