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第 3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4-09
執行臨床試驗,應遵行下列規定: 一、符合赫爾辛基宣言之倫理原則。 二、符合科學原則。 三、符合風險最小化原則,對受試者侵害最小,並確保風險與利益相平衡。 四、經臨床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查會)核准。 五、徵求受試者同意。 六、保障受試者之自主權及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