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第 68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七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4-09
臨床試驗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或有導致嚴重醫療器材不良反應之虞者,試驗主持人應即通知臨床試驗機構、試驗委託者及審查會,並提出詳細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