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第 70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七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4-09
第十二條之試驗委託者,應將各臨床試驗機構通報之嚴重不良事件,以書面通知所有試驗主持人,並確認試驗主持人均已向其所屬之審查會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