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第 68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4-14
製造業者應採用適當方法,監管及量測品質管理系統之流程。 經前項方法發現有流程目的未達成者,製造業者應提出矯正措施及實施,確保產品之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