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第 6 條|科學技術|法規|生效中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3-04-26
關鍵技術項目及其主管機關(以下簡稱技術主管機關),由行政院對外公告。變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