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處務規程|第 11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7-31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研考、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五、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