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處務規程|第 4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7-31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企劃組,分四科辦事。 二、果樹及花卉產業組,分三科辦事。 三、蔬菜及種苗產業組,分三科辦事。 四、稻作產業組,分四科辦事。 五、雜糧特作組,分三科辦事。 六、農業資源組,分四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三科辦事。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會計室。 十一、統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