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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農業部農糧署處務規程-第 4 條

📜
法律名稱
農業部農糧署處務規程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組織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3-07-31
📋 條文摘要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企劃組,分四科辦事。 二、果樹及花卉產業組,分三科辦事。 三、蔬菜及種苗產業組,分三科辦事。 四、稻作產業組,分四科辦事。 五...

📝 內容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企劃組,分四科辦事。
二、果樹及花卉產業組,分三科辦事。
三、蔬菜及種苗產業組,分三科辦事。
四、稻作產業組,分四科辦事。
五、雜糧特作組,分三科辦事。
六、農業資源組,分四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三科辦事。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會計室。
十一、統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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