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處務規程|第 5 條|處務|法規|生效中
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9-12
綜合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計畫之研擬、管制、考核及協調。 二、民航國際組織與民航國際合作之聯繫、協調、參與、推動及外賓之接待。 三、國際與兩岸空運協定之策劃、研訂及推行。 四、民航法令法制作業之審查;民航法制資料之整理、運用與有關法律事務之會辦及處理。 五、國家賠償、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之處理。 六、民航綜合訓練之督導及研究發展業務之推動。 七、綜合性刊物之編輯及發行。 八、提升民航服務品質計畫及為民服務事項之彙辦。 九、民航空運動員之計畫擬訂及物力動員之協助。 十、其他有關綜合企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