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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處務規程-第 4 條

📜
法律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處務規程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處?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3-09-12
📋 條文摘要

本局設下列組、室、中心: 一、綜合企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空運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三、飛航標準組,分六科辦事。 四、飛航管制組,分四科辦事。 五、...

📝 內容

本局設下列組、室、中心:
一、綜合企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空運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三、飛航標準組,分六科辦事。
四、飛航管制組,分四科辦事。
五、航站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六、場站工程組,分五科辦事。
七、民航資訊組,分二科辦事。
八、秘書室,分三科辦事。
九、人事室,分二科辦事。
十、政風室。
十一、主計室,分四科辦事。
十二、機場工程中心,分四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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