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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處務規程-第 4 條
最後修訂: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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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產業政策組,分五科辦事。 二、永續發展組,分六科辦事。 三、知識經濟產業組,分四科辦事。 四、金屬機電產業組,分五科辦事。 五...
📝 內容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產業政策組,分五科辦事。
二、永續發展組,分六科辦事。
三、知識經濟產業組,分四科辦事。
四、金屬機電產業組,分五科辦事。
五、電子資訊產業組,分五科辦事。
六、民生化工產業組,分五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四科辦事。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十一、資訊室。
一、產業政策組,分五科辦事。
二、永續發展組,分六科辦事。
三、知識經濟產業組,分四科辦事。
四、金屬機電產業組,分五科辦事。
五、電子資訊產業組,分五科辦事。
六、民生化工產業組,分五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四科辦事。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十一、資訊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