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辦法|第 16 條|消防|法規|生效中
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2-21
防焰標示之樣式如附表一,其規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防焰標示應依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種類及洗濯處理種類,採張貼、縫製、鑲釘、崁釘或懸掛等附加方式,標示於各防焰物品或其材料本體顯著處;其附加方式應符合附表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