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焰性能試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 11 條|消防|法規|生效中
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4-02-26
試驗機構應依登錄證書記載事項辦理防焰性能試驗業務,不得無故擅自暫停或終止防焰性能試驗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