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第 103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一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主管機關得於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派員監理;其監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