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第 105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二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任何人不得委託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期貨業之人從事期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