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第 84 條|私立學校|法|生效中
第 九 章|教育部|v1.0
最後修訂: 2014-06-18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後,得附設外國課程部或班,開設非本國課程,招收具外國籍學生。 前項部、班之設立、招生、課程、收費及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