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第 82 條|地礦|法|生效中
第 七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21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正施行前已設定之國營礦業權,原經營人或承租人已依海域石油礦探採條例規定並經行政院核准與外國公司或大陸地區公司簽訂海域石油礦探採契約者,依契約之約定,不受本法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