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管理法|第 8 條|能源|法|生效中
第 三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石油輸入業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前項業者,應設置或租用符合第二十四條所定安全存量以上之儲油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