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 14 條|地政|法|生效中
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1998-01-21
中華民國鄰接區為鄰接其領海外側至距離基線二十四浬間之海域;其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