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第 14 條|智慧財產權|法|生效中
第 一 章|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3-05-24
商標專責機關對於商標註冊之申請、異議、評定及廢止案件之審查,應指定審查人員審查之。 前項審查人員之資格,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