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第 97-4 條|智慧財產權|法|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七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5-04
前三條規定之申請查扣、廢止查扣、檢視查扣物、保證金或擔保之繳納、提供、返還之程序、應備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