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grated Circuit Layout Protection Act|第 3 條|智慧財產權|Lei|Em Vigor
第 一 章|經濟部|v1.0
Última Revisão: 2002-06-12
本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前項業務由經濟部指定專責機關辦理。必要時,得將部分事項委託相關之公益法人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