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 127 條|商業|法|生效中
第 四 章|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6-26|最後修訂: 2025-12-26
清算由全體無限責任股東任之。但無限責任股東得以過半數之同意另行選任清算人;其解任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