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第 54-2 條|水利|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29
水庫蓄水範圍由興辦人或其委託管理機關(構)管理之。其使用管理、蓄水範圍之界限與核定公告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