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離輻射防護法|第 49 條|原子能|法|生效中
第 四 章|核能安全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02-01-30
經依本法規定廢止許可證或登記者,自廢止之日起,一年內不得申請同類許可證或登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