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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民法-第 153 條

📜
法律名稱
民法
📋
條款號
第 153 條
📂
分類
法律事?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第 一 節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1-01-20
📋 條文摘要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

📝 內容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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