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第 70 條|公路|法|生效中
第 五 章|交通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5-12-19
汽車或電車運輸業之經營、管理,符合政府規定標準者,除依法獎勵外,其新設、新闢或其所經營偏遠地區之路線有虧損者,公路主管機關得以公路營運費獎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