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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民用航空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民用航空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航空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 條文摘要

空域之運用及管制區域、管制地帶、限航區、危險區與禁航區之劃定,由交通部會同國防部定之。

📝 內容

空域之運用及管制區域、管制地帶、限航區、危險區與禁航區之劃定,由交通部會同國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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