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第 41 條|航空|法|生效中
第 五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為維護飛航安全,航空器飛航時,應遵照一般飛航、目視飛航及儀器飛航之管制,並接受飛航管制機構之指示。 前項一般飛航、目視飛航、儀器飛航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民航局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