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法|第 9 條|氣象|法|生效中
第 二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05
專用觀測站及全國各氣象測報機構設置之觀測站,由交通部統一編訂站號,分配使用,並通告國內外氣象機關或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