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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 Article 4

Cosmetic Hygiene and Safety Act|第 4 條|Pengawasan Makanan dan Obat|Undang-Undang|Berlaku

第 二 章|衛生福利部|v1.0

Terakhir Diubah: 2018-05-02

Dampak praktis pada konsolidasi / impor

本條規定化粧品的產品登錄與產品資訊檔案義務,適用對象為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化粧品種類及一定規模之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該等業者應於化粧品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完成產品登錄及建立產品資訊檔案,有變更者亦同。一定規模、產品登錄之項目內容程序、產品資訊檔案之建立與保存方式期限地點、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資格等,均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辦法。

Isi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化粧品種類及一定規模之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於化粧品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完成產品登錄及建立產品資訊檔案;其有變更者,亦同。 前項之一定規模、產品登錄之項目、內容、程序、變更、效期、廢止與撤銷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之一定規模、產品資訊檔案之項目、內容、變更、建立與保存方式、期限、地點、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Pertanyaan Umum (FAQ)

輸入化粧品需要辦理產品登錄嗎?

依本條第一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化粧品種類及一定規模之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於化粧品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完成產品登錄及建立產品資訊檔案;其有變更者,亦同。

登錄與資訊檔案的細節規定在哪裡?

依本條第二項與第三項,一定規模、產品登錄之項目、內容、程序、變更、效期、廢止與撤銷,以及產品資訊檔案之項目、內容、變更、建立與保存方式、期限、地點、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資格等應遵行事項之辦法,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Peraturan Terkait - Cosmetic Hygiene and Safety Act

  •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 Article 39(第 39 條)
  •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 Article 5(第 5 條)
  •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 Article 6(第 6 條)
  •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 Article 7(第 7 條)
  •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 Article 8(第 8 條)
  •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 Article 9(第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