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第 9 條|綜合規劃|法|生效中
第 二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6-11-30
中央主管機關為維護農業發展需要,應配合國土計畫之總體發展原則,擬定農業用地需求總量及可變更農地數量,並定期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