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法|第 3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生效中
第 一 章|農業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18-05-23
中央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全國性農藥管理政策、方案與計畫之策劃、訂定及督導執行。 二、全國性農藥管理法規之制(訂)定、研議、釋示及執行。 三、農藥管理之研究發展及宣導。 四、全國性農藥管理人員之訓練及管理。 五、全國性農藥管理業務之督導。 六、全國性農藥管理之協調或執行。 七、農藥管理之國際合作及科技交流。 八、其他有關全國性農藥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