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管理法|第 5 條|農業|法|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9-07-17
主管機關為策劃糧食產銷、糧食自給率及台灣糧食品牌建立與推廣,每年應訂定計畫,以穩定糧食供需,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促進國內農民收益,並提升國產糧食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