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管理法|第 14-1 條|農業|法|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9-07-17
市場銷售之糧食,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標示之項目及內容,與內容物不相同;或內容物攙偽假冒;或包裝、容器上之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二、進口稻米與國產稻米混合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