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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肥料管理法-第 10 條

📜
法律名稱
肥料管理法
📋
條款號
第 10 條
📂
分類
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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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2-06-19
📋 條文摘要

肥料業者歇業、停業、復業或其他登記事項變更,應檢具肥料登記證及有關文件、資料,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向原發證機關,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歇業︰註銷其登記...

📝 內容

肥料業者歇業、停業、復業或其他登記事項變更,應檢具肥料登記證及有關文件、資料,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向原發證機關,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歇業︰註銷其登記證。
二、停業︰於其登記證註明停業日期後發還。
三、復業︰於其登記證註明復業日期後發還。
四、登記事項變更︰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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