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藥事法施行細則|藥事法施行細則-第 47 條

    藥物廣告之內容,具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刪除或不予核准: 一、涉及性方面之效能者。 二、利用容器包裝換獎或使用獎勵方法,有助長濫用藥物之虞者。 三、表...

    衛生福利部
  •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48 條 職業安全衛生

    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指於勞動場所同一災害發生工作者永久全失能、永久部分失能及暫時全失能之總人數達三人以上者。...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7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設置之固定梯,應依下列規定: 一、具有堅固之構造。 二、應等間隔設置踏條。 三、踏條與牆壁間應保持十六點五公分以上之淨距。 四、應有防止梯移位之措...

    勞動部
  •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49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人字臂起重桿之檢修、調整、操作、組配或拆卸等,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設置於屋外之人字臂起重桿,瞬間風速有超過每秒三十公尺之虞時,為預防吊桿動...

    勞動部
  •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 46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僱用勞工使用氰化氫或溴甲烷(以下簡稱溴甲烷等)等從事燻蒸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供燻蒸之倉庫、貨櫃、船艙等場所(以下簡稱燻蒸作業場所。)空氣中...

    勞動部
  •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47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高壓氣體設備之可進行溫度變化之反應、分離、精煉、蒸餾、冷卻、冷凝、熱交換及加熱設備,應設置適當之溫度計,且應採取該設備內溫度超過常用溫度時,可迅使其溫...

    勞動部
  •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第 49 條 職業安全衛生

    解體安全作業主任應以國中以上畢業並從事船舶解體工作三年以上者選任之。 前項解體安全作業主任之任務如左: 一、督導設備合於法令規定基準。 二、規劃訂定安...

    勞動部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 42 條 職業安全衛生

    機械衝床滑塊等之平衡器,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彈簧式平衡器:具有當彈簧等零件發生破損時,防止其零件飛散之構造。 二、氣壓式平衡器: (一)具有當活塞等...

    勞動部
  •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 49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營建用升降機變更下列各款之一時,應檢附變更部分之圖件,報請檢查機構備查: 一、捲揚機。 二、原動機。 三、鋼索或吊鏈。 四、制動裝置。 前項變...

    勞動部
  • 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 49 條 大氣環境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四日修正發布之條文施行日前設立之廢氣燃燒塔、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操作設施及槽車、設備元件及廢水處理設施,其施...

    環境部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43 條 資源循環

    事業採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之方式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者,清除前應先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並應...

    環境部
  •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 49 條 綜合規劃

    文教建設、醫療建設之開發,凡設有實驗室、解剖室、手術室與感染性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者,對所產生之廢液、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污泥及其它廢棄物等,應分別估算產...

    環境部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 49 條

    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五項所稱從事第一項之投資或技術合作,指該行為於本條例修正施行時尚在繼續狀態中者。

    大陸委員會
  • 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49 條 通訊

    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持證明文件查核管理者所建設之電信網路設備及查閱相關文件。 管理者應於終止網路使用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主管機關提報網路使用成果,包括各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第 47-2 條 原子能

    第一類或第二類密封放射性物質保安計畫施行前,已設置之第一類或第二類密封放射性物質及已許可之輻射作業,不符合前條規定者,應自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

    核能安全委員會
  • 郵件處理規則|郵件處理規則-第 48 條 郵政

    掛號郵件應由收件人、代收人、代理人、同居家屬或收件地址之接收郵件人員、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收領。 掛號郵件亦得經由中華郵政公司設置於道路、住宅、商...

    交通部
  • 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 44 條 觀光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交通部
  • 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第 49 條 國土管理

    污泥輸送設備規定如下: 一、採用長距離管路輸送污泥時,應設置污泥貯存槽,其容積不得小於最大日污泥量。污泥貯存槽應為耐腐蝕之水密性構造,二槽以上,並設置...

    內政部
  •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47 條 外匯

    指定銀行受理顧客新臺幣與外幣間即期外匯(不含跟單方式進、出口貨品結匯)、遠期外匯、換匯、換匯換利交易,及中華郵政公司受理顧客新臺幣與外幣間即期外匯交易...

    中央銀行
  • 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49 條 漁業

    漁船船主所僱大陸船員於暫置期間,因受傷、生病需就醫治療,應由漁船船主或其指派之本國籍人員將船員送至醫院、診所就醫,其方式如下: 一、大陸船員暫置於岸置...

    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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