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銀行法|銀行法-第 125-3 條 銀行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銀行將銀行或第三人之財物交付,或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銀行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交易法|證券交易法-第 139 條 證券暨期貨管理

    依本法發行之有價證券,得由發行人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 股票已上市之公司,再發行新股者,其新股股票於向股東交付之日起上市買賣。但公司有第一百五十六條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公司法|公司法-第 159 條 商業

    公司已發行特別股者,其章程之變更如有損害特別股股東之權利時,除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決議為之外,...

    經濟部
  • 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法-第 112-2 條 航空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攜帶或託運危險物品進入航空器。 二、違反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

    交通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22 條 國土管理

    本節所列建築物依左列規定留設空地或門廳: 一、觀眾席主層在避難層,建築物應依左列規定留設前面及側面空地: (一)觀眾席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二○○平方公尺以下...

    內政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42 條 國土管理

    牆身最小厚度、牆身最大長度及高度,應符合規範規定。

    內政部
  •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101 條 賦稅

    (刪除)

    財政部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71 條 能源

    屋外照明配線之最小導線線徑及支撐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架空導線: (一)架空跨距十五米以下,導線線徑不得小於五‧五平方毫米。 (二)架空跨距超過十五米...

    經濟部
  •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71 條 能源

    電桿、鐵塔、基礎、橫擔、插梢、礙子及固定導線、架空地線配件等總水平橫向荷重,應包括下列規定: 一、導線、架空地線及吊線所造成之水平橫向荷重:依前節規定...

    經濟部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33 條 公路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於行人優先區行走時,可於道路全寬通行。 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

    交通部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46 條 公路

    標線用以管制交通,係表示警告、禁制、指示之標識,以線條、圖形、標字或其他導向裝置劃設於路面或其他設施上。

    交通部
  • 船舶設備規則|船舶設備規則-第 152 條 航政

    起居艙空間之構造,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四周之圍壁及頂部之甲板為船殼板或無敷蓋之露天甲板者,以適當防熱材料遮護之。 二、防火結構符合船舶防火構造之規定...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141 條 航空

    航空器使用人應訂定航空器維護能力手冊,報請民航局備查後實施。受委託之維護機構亦應據以執行航空器之維護。 航空器維護能力手冊應隨時保持最新及完整之資料。...

    交通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49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駕駛動力車者,應規定其離開駕駛位置時,應採取煞車等措施,以防止車輛逸走;對於操作捲揚裝置者,應規定其於操作時,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勞動部
  •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169 條 職業安全衛生

    儲存相關設備之四周五公尺以內應嚴禁煙火(該設備內者除外。),且不得置放危險性物質。

    勞動部
  •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 167-1 條 職業安全衛生

    納入本法適用範圍前,或本規則發布施行前已設置之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之檢查,得依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辦理。

    勞動部
  • 民法|民法-第 165-4 條 法律事務

    第一百六十四條之一之規定,於優等懸賞廣告準用之。

    法務部
  • 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第 157 條 檢察

    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

    法務部
  • 銀行法|銀行法-第 125-4 條 銀行

    犯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或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之罪,於犯罪後自首,如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交易法|證券交易法-第 140 條 證券暨期貨管理

    證券交易所應訂定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及上市契約準則,申請主管機關核定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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