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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46 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46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一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1

內容

標線用以管制交通,係表示警告、禁制、指示之標識,以線條、圖形、標字或其他導向裝置劃設於路面或其他設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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