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00 條 國土管理

    適用本章之建築物,其容積樓地板面積、機電設備面積、屋頂突出物之計算,得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建築基地因設置雨水貯留利用系統及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系統,...

    內政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05 條 國土管理

    (刪除)

    內政部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64 條 能源

    以吊線支撐配線係指採用吊線支撐電纜之一種暴露配線支撐系統,並依下列規定之一裝設者: 一、以有吊環及托架之吊線作電纜之支撐。 二、以吊線現場綁紮電纜之支...

    經濟部
  • 船舶設備規則|船舶設備規則-第 303 條 航政

    設於桅柱根部之導向滑車,其懸掛點應位於絞機捲索筒軸心中點之垂直面上,其自軸心至懸掛點間之距離,不得小於製捲筒半長之十二倍。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85-27 條 航空

    飛機起降次數超過附件十八規定者,航空器使用人應訂定結構修理評估計畫,報請民航局核准後據以執行。 中華民國四十七年一月一日以後型別檢定之最大座位數三十座...

    交通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2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廚房及餐廳,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餐廳、廚房應隔離,並有充分之採光、照明,且易於清掃之構造。 二、餐廳面積,應以同時進餐之人數每人一平方公尺...

    勞動部
  • 民法|民法-第 348 條 法律事務

    物之出賣人,負交付其物於買受人,並使其取得該物所有權之義務。 權利之出賣人,負使買受人取得其權利之義務,如因其權利而得占有一定之物者,並負交付其物之義...

    法務部
  • 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第 319 條 檢察

    第三百十五條、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及第三百十六條至第三百十八條之二之罪,須告訴乃論。

    法務部
  • 公司法|公司法-第 316 條 商業

    股東會對於公司解散、合併或分割之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

    經濟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01 條 國土管理

    為積極維護生態環境,落實建築物節約能源,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得以增加容積或其他獎勵方式,鼓勵建築物採用綠建築綜合設計。

    內政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06 條 國土管理

    (刪除)

    內政部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65 條 能源

    以吊線支撐配線不得裝設於下列情形或場所: 一、支撐MI 電纜、金屬被覆電纜、多芯電纜、電力及控制電纜以外之電纜。 二、非由合格人員維修及管理監督之工業廠...

    經濟部
  • 船舶設備規則|船舶設備規則-第 304 條 航政

    貨物裝卸設備所使用之鋼索,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85-28 條 航空

    航空器使用人應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以前符合下列規定,始得操作於中華民國四十七年一月一日以後型別檢定之最大座位數三十座以上或最大酬載七千五百磅...

    交通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3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供應勞工之餐食,應保持清潔並注意營養。

    勞動部
  • 民法|民法-第 349 條 法律事務

    出賣人應擔保第三人就買賣之標的物,對於買受人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法務部
  • 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第 319-1 條 檢察

    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便利他人為前項之行為者,處五...

    法務部
  • 公司法|公司法-第 316-1 條 商業

    股份有限公司相互間合併,或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合併者,其存續或新設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股份有限公司分割者,其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為...

    經濟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02 條 國土管理

    建築基地之綠化,其綠化總固碳當量應大於二分之一最小綠化面積與下表固碳當量基準值之乘積: ┌──────────┬───────────────────┐ │使用分區或用地 │固碳當...

    內政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07 條 國土管理

    (刪除)

    內政部
‹ 1 1622 1624 1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