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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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或醫療儀器,屬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須使用放射性物質者,應符合游離輻射防護法相關規定。
衛生福利部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衛生福利部本法第七條至第九條所稱型式驗證,指由驗證機構對某一型式之機械、設備或器具等產品,審驗符合安全標準之程序。
勞動部本辦法修正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標示,未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應於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三年內,依第三條規定完成農藥標示之變更。
農業部申請農藥許可證之核發、補發、換發、展延或登記事項變更,所檢附之文件有不全或不符規定者,中央主管關應通知限期補正,並以三個月為限;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
農業部領有販賣許可證之廠商應作成販賣紀錄,並於每年一月、七月底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前半年銷售統計表。申報文件不符規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環境部下列事項由院長處理或審核之: 一、年度工作計畫之決定、變更、執行及考核。 二、裁判書、辯護書及其他處分書類之審閱。 三、重要行政文稿函件之核判。...
院本部查驗機關對於在貨櫃場取樣困難、檢驗時間超過五日、容易腐敗、變質或其安全功效穩定性不足之醫療器材,得於報驗義務人書立切結書表明負保管責任後,簽發輸入醫療...
衛生福利部管理局得調查園區事業及金融機構之管理費申報情形,並得函請主管稽徵機關提供園區事業及金融機構申報之總、分支機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等銷售額資料,經發...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本規則各項飛航申請得於民航局所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化方式為之。
交通部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經濟部納稅義務人依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申請復查時,應將下列證明文件連同復查申請書送交稅捐稽徵機關: 一、受送達繳款書或已繳納稅捐者,為原繳款書或繳納收據影本。...
財政部違反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九條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除得依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處罰鍰外,必要時,並得廢止其進口、使用或轉讓許可。
環境部關鍵技術審議會、關鍵技術辦公室所需經費,由國科會編列預算支應。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經審查通過之再利用申請書、再利用計畫書,或再利用試驗計畫書(以下簡稱再利用申請書、計畫書或試驗計畫書)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應依第四條...
衛生福利部經海關核准裝運出口之轉口貨櫃(物)於進儲目的地貨棧或集散站後,因故未能出口而須退回原起運地者,運輸業者、承攬業者或船用品轉口申請人應先向目的地海關申請...
財政部醫療器材商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第八條登記事項變更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衛生福利部申請放射性廢棄物之輸出許可,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運送計畫及下列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一、接收國核准輸入之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並經我國駐外館處文書驗證...
核能安全委員會園區事業於撤銷或廢止投資核准、解散或遷出區外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結束盤存: 一、園區事業應向管理局、海關及稅捐機關洽訂或由海關逕予訂定盤存日期,並得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七款所稱觀光遊憩設施,指在國家公園、風景區、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森林遊樂區、溫泉區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劃設具觀光遊憩(樂)...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