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4900906 其他毒素、微生物培養體(酵母除外)和類似品
除石房蛤毒素及蓖麻毒以外的毒素及微生物培養體(酵母除外)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0%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欄
- 2.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2026 官方目錄|兩用物項候選 107 項(部分):中國 10 位碼與台灣 CCC 僅共用 HS6;本號別候選包含:1C351.a.1 基孔肯雅病毒、1C351.a.2 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病毒(也称新疆出血热病毒)、1C351.a.3 登革病毒;另有 104 項請至稅則詳細頁展開。命中須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未命中仍須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終用戶判定。(商務部 / 海關總署) 監管證件代碼: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026 官方兩用物項目錄:HS6 300249 共 107 項候選
商品範圍以官方品名與描述為準;中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僅供通關申報參考。台灣與中國只共用前6位HS,卡片關聯均屬候選提示。
-
1C351.a.1
基孔肯雅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a.病毒:
1.基孔肯雅病毒
Chikungunyavirus;
-
1C351.a.2
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病毒(也称新疆出血热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克里米亚—刚果
出血热病毒(也称新
疆出血热病毒)
Crimean-Congo
hemorrhagicfever
virus(syn.Xinjiang
人及人兽共患病
“病原微生物”、
毒素及其亚单位、
动物“病原微生
物”:
说明:
1.1C351 项
所管制的各类“病
原微生物”,包括
菌、毒种及各类活
培养物,以及含有
此类“病原微生
物”的各种生物材
料(例如:细胞、
组织、血清、带菌
动物等)或非生物
材料;无论这些
“病原微生物”是
天然的,还是经过
遗传修饰的都在
出口管制之列,但
以“疫苗”形式存
在的除外。
2.1C351 项
所管制的各种“毒
素”,不包括免疫
用毒素,以及经国
家主管部门批准
的人或动物用药
物产品。
3.1C351 项
亦管制属于我国
境内新发现或生
物学特征有明显
改变,可对人、动
hemorrhagicfever
virus );
-
1C351.a.3
登革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登革病毒 Dengue
virus;
-
1C351.a.4
东方马脑炎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东方马脑炎病毒
Easternequine
encephalitisvirus;
-
1C351.a.5
埃博拉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5.埃博拉病毒
Ebolavirus;
-
1C351.a.6
汉坦(滩)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6.汉坦(滩)病毒
Hantaanvirus;
-
1C351.a.7
鸠(胡)宁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7.鸠(胡)宁病毒
Juninvirus;
-
1C351.a.8
拉沙热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8.拉沙热病毒
Lassafevervirus;
-
1C351.a.9
淋巴细胞性脉络丛脑膜炎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9.淋巴细胞性脉络
丛脑膜炎病毒
Lymphocytic
choriomeningitis
virus;
-
1C351.a.10
马秋波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0.马秋波病毒
Machupovirus;
-
1C351.a.11
马尔堡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1.马尔堡病毒
Marburgvirus;
-
1C351.a.12
猴痘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2.猴痘病毒
Monkeypoxvirus;
-
1C351.a.13
裂谷热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3.裂谷热病毒 Rift
Valleyfevervirus;
-
1C351.a.14
蜱传脑炎病毒(也称俄罗斯春夏脑炎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4.蜱传脑炎病毒
(也称俄罗斯春夏
脑炎病毒)
Tick-borne
encephalitisvirus
(syn.Russian
Spring-Summer
encephalitisvirus);
-
1C351.a.15
天花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5.天花病毒
Variolavirus;
-
1C351.a.16
委内瑞拉马脑炎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6.委内瑞拉马脑炎
病毒 Venezuelan
equineencephalitis
virus;
-
1C351.a.17
西方马脑炎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7.西方马脑炎病毒
Westernequine
encephalitisvirus;
-
1C351.a.18
白痘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物健康造成严重
损害的人及人兽
共患病“病原微生
物”、动物“病原
微生物”。
18.白痘病毒 White
pox;
-
1C351.a.19
黄热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9.黄热病毒
Yellowfevervirus;
-
1C351.a.20
日本脑炎病毒(也称乙型脑炎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0.日本脑炎病毒
(也称乙型脑炎病
毒) Japanese
encephalitisvirus;
-
1C351.a.21
科萨努尔森林病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1.科萨努尔森林病
病毒 Kyasanur
Forestvirus;
-
1C351.a.22
跳跃病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2.跳跃病病毒
Loupingillvirus;
-
1C351.a.23
墨累河谷脑炎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3.墨累河谷脑炎病
毒 MurrayValley
encephalitisvirus;
-
1C351.a.24
鄂木斯克出血热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4.鄂木斯克出血热
病毒 Omsk
haemorrhagicfever
virus;
-
1C351.a.25
奥罗普切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5.奥罗普切病毒
Oropouchevirus;
-
1C351.a.26
波瓦桑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6.波瓦桑病毒
Powassanvirus;
-
1C351.a.27
罗西奥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7.罗西奥病毒
Rociovirus;
-
1C351.a.28
圣路易脑炎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8.圣路易脑炎病毒
StLouisencephalitis
virus;
-
1C351.a.29
亨德拉病毒(也称马麻疹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9.亨德拉病毒(也
称马麻疹病毒)
Hendravirus
(syn.Equine
morbillivirus);
-
1C351.a.30
南美出血热病毒(Sabia株,Flexal株,Guanarito株);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0.南美出血热病毒
(Sabia株,Flexal
株,Guanarito株)
SouthAmerican
haemorrhagicfever
(Sabia,Flexal,
Guanarito);
-
1C351.a.31
肺和肾综合征出血热病毒(Seoul株,Dobrava株,Puumalas株,SinNombre株);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1.肺和肾综合征出
血热病毒(Seoul株,
Dobrava株,
Puumalas株,Sin
Nombre株)
Pulmonary&renal
syndrome-haemorrha
gicfeverviruses
(SeoulDobrava,
Puumala,Sin
Nombre);
-
1C351.a.32
尼帕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2.尼帕病毒 Nipah
virus;
-
1C351.a.33
高危险的冠状病毒如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3.高危险的冠状病
毒如严重急性呼吸
综合征冠状病毒、中
东呼吸综合征冠状
病毒、新型冠状病毒
high-dangerous
coronaviruses
including
SARS-CoV,MERS-
CoV,SARS-CoV-2;
-
1C351.a.34
非洲猪瘟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4.非洲猪瘟病毒
Africanswinefever
virus;
-
1C351.a.35
禽流感病毒(已证实对人和/或禽有致病性的亚型,如H5N1、H5N6、H7N9等等。);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5.禽流感病毒
Avianinfluenzavirus
(已证实对人和/或
禽有致病性的亚型,
如H5N1、H5N6、
H7N9等等。);
-
1C351.a.36
蓝舌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6.蓝舌病毒
Bluetonguevirus;
-
1C351.a.37
口蹄疫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7.口蹄疫病毒
Footandmouth
diseasevirus;
-
1C351.a.38
山羊痘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8.山羊痘病毒
Goatpoxvirus;
-
1C351.a.39
伪狂犬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9.伪狂犬病毒
Herpesvirus
(syn.Aujeszky's
disease);
-
1C351.a.40
猪瘟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0.猪瘟病毒 Hog
choleravirus
(syn.Swinefever
virus);
-
1C351.a.41
狂犬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1.狂犬病毒 Lyssa
virus;
-
1C351.a.42
新城疫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2.新城疫病毒
Newcastledisease
virus;
-
1C351.a.43
小反刍兽疫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3.小反刍兽疫病毒
Pestedespetits
ruminantsvirus;
-
1C351.a.44
猪水泡病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4.猪水泡病病毒
Swinevesicular
diseasevirus;
-
1C351.a.45
牛瘟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5.牛瘟病毒
Rinderpestvirus;
-
1C351.a.46
绵羊痘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6.绵羊痘病毒
Sheeppoxvirus;
-
1C351.a.47
捷申病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7.捷申病病毒
Teschendisease
virus;
-
1C351.a.48
水泡性口炎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8.水泡性口炎病毒
Vesicularstomatitis
virus;
-
1C351.a.49
疙瘩皮肤病病毒(也称结节性皮肤病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9.疙瘩皮肤病病毒
(也称结节性皮肤
病病毒) Lumpy
skindiseasevirus;
-
1C351.a.50
非洲马瘟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50.非洲马瘟病毒
Africanhorse
sicknessvirus;
-
1C351.b.1
贝氏柯克斯体;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b.立克次体:
1.贝氏柯克斯体
Coxiellaburnetii;
-
1C351.b.2
巴通体(也称五日热巴通体、昆氏立克次体);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巴通体(也称五
日热巴通体、昆氏立
克次体)Bartonella
quintana
(syn.Rochalimea
quintana,Rickettsia
quintana);
-
1C351.b.3
普氏立克次体;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普氏立克次体
Rickettsia
prowazeki;
-
1C351.b.4
立氏立克次体;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立氏立克次体
Rickettsiarickettsii;
-
1C351.c.1
炭疽芽胞杆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c.细菌:
1.炭疽芽胞杆菌
Bacillusanthracis;
-
1C351.c.2
牛种布鲁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牛种布鲁菌
Brucellaabortus;
-
1C351.c.3
羊种布鲁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羊种布鲁菌
Brucellamelitensis;
-
1C351.c.4
猪种布鲁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猪种布鲁菌
Brucellasuis;
-
1C351.c.5
鹦鹉热衣原体;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5.鹦鹉热衣原体
Chlamydiapsittaci;
-
1C351.c.6
肉毒梭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6.肉毒梭菌
Clostridium
botulinum;
-
1C351.c.7
土拉弗朗西斯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7.土拉弗朗西斯菌
Francisella
tularensis;
-
1C351.c.8
鼻疽伯克霍尔德菌(也称鼻疽假单孢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8.鼻疽伯克霍尔德
菌(也称鼻疽假单孢
菌) Burkholderia
mallei
(syn.Pseudomonas
mallei);
-
1C351.c.9
类鼻疽伯克霍尔德菌(也称类鼻疽假单孢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9.类鼻疽伯克霍尔
德菌(也称类鼻疽假
单孢菌)
Burkholderia
pseudomallei
(syn.Pseudomonas
pseudomallei);
-
1C351.c.10
伤寒沙门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0.伤寒沙门菌
Salmonellatyphi;
-
1C351.c.11
痢疾志贺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1.痢疾志贺菌
Shigelladysenteriae;
-
1C351.c.12
霍乱弧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2.霍乱弧菌 Vibrio
cholerae;
-
1C351.c.13
鼠疫耶尔森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3.鼠疫耶尔森菌
Yersiniapestis;
-
1C351.c.14
产气荚膜梭菌,产ε-毒素型;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4.产气荚膜梭菌,
产ε-毒素型
Clostridium
perfringens,epsilon
toxinproducing
types;
-
1C351.c.15
产志贺毒素大肠埃希菌(STEC),O157和其他产志贺毒素的血清型;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5.产志贺毒素大肠
埃希菌(STEC),
O157和其他产志贺
毒素的血清型Shiga
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coli
(STEC)of
serogroupsO157,
andothershigatoxin
producing
serogroups;
-
1C351.c.16
破伤风梭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6.破伤风梭菌
Clostridiumtetani;
-
1C351.c.17
嗜肺军团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7.嗜肺军团菌
Legionella
pneumophila;
-
1C351.c.18
假结核耶尔森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8.假结核耶尔森菌
Yersinia
pseudotuberculosis;
-
1C351.c.19
丝状支原体丝状亚种;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19.丝状支原体丝状
亚种 Mycoplasma
mycoides;
-
1C351.d.1
肉毒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d.毒素及其亚
单位:
1.肉毒毒素
Botulinumtoxins;
-
1C351.d.2
产气荚膜梭菌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2.产气荚膜梭菌毒
素 Clostridium
perfringenstoxins;
-
1C351.d.3
芋螺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3.芋螺毒素
Conotoxins;
-
1C351.d.4
志贺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4.志贺毒素 Shiga
toxins;
-
1C351.d.5
志贺样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5.志贺样毒素
Shiga-liketoxins;
-
1C351.d.6
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6.金黄色葡萄球菌
肠毒素
Staphylococcus
aureusenterotoxins;
-
1C351.d.8
微囊藻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8.微囊藻毒素
Microcystins(syn.
Cyanoginosins);
-
1C351.d.9
黄曲霉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9.黄曲霉毒素
Aflatoxins;
-
1C351.d.10
相思豆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10.相思豆毒素
Abrin;
-
1C351.d.11
霍乱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11.霍乱毒素
Choleratoxin;
-
1C351.d.12
二乙酰藨草镰刀菌烯醇;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12.二乙酰藨草镰刀
菌烯醇
Diacetoxyscirpenol;
-
1C351.d.13
T-2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13.T-2毒素 T-2
toxin;
-
1C351.d.14
HT-2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14.HT-2毒素 HT-2
toxin;
-
1C351.d.15
药莲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15.药莲素
Modeccintoxin;
-
1C351.d.16
沃莲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16.沃莲素
Volkensintoxin;
-
1C351.d.17
槲寄生凝集素Ⅰ;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17.槲寄生凝集素Ⅰ
ViscumAlbum
Lectin1(syn.
Viscumin)。
-
1C354.a.1
安第斯马铃薯潜隐芜菁黄花叶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植物“病原微生
物”:
说明:
1.1C354 项
所管制的各类“病
原微生物”,包括
菌、毒种及各类活
培养物,以及含有
此类“病原微生
物”的各种生物材
料(如:细胞、组
织、血清、带菌动
物等)或非生物材
料;无论这些“病
原微生物”是天然
的,还是经过遗传
修饰的都在出口
管制之列,但以
“疫苗”形式存在
的除外。
2.1C354 项
亦管制属于我国
境内新发现或生
物学特征有明显
改变,可对植物健
康造成严重损害
的其他植物“病原
微生物”。
a.病毒:
1.安第斯马铃薯潜
隐芜菁黄花叶病毒
Andeanpotatolatent
tymovirus;
-
1C354.a.2
马铃薯纺锤形块茎类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马铃薯纺锤形块
茎类病毒 Potato
spindletuberviroid;
-
1C354.a.3
香蕉束顶病毒;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香蕉束顶病毒
Bananabunchytop
virus;
-
1C354.b.1
白纹(条)黄单胞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b.细菌:
1.白纹(条)黄单
胞菌Xanthomonas
albilineans;
-
1C354.b.2
野油菜黄单胞菌柑桔致病变种;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2.野油菜黄单胞菌
柑桔致病变种
Xanthomonas
campestrispv.citri;
-
1C354.b.3
稻黄单胞菌水稻致病变种(也称水稻白叶枯病致病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3.稻黄单胞菌水稻
致病变种(也称水稻
白叶枯病致病菌)
Xanthomonasoryzae
pv.oryzae
(syn.Pseudomonas
campestrispv.
oryzae);
-
1C354.b.4
密执安棒状杆菌坏腐亚种;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4.密执安棒状杆菌
坏腐亚种
Clavibacter
michiganensis
subsp.sepedonicus
(syn.Corynebacteri
ummichiganensis
subsq.Sepedonicum
orCorynebacterium
sepedonicum);
-
1C354.b.5
茄科罗尔斯通菌亚种2、3(也称茄科假单孢菌或茄科伯克霍尔德氏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5.茄科罗尔斯通菌
亚种2、3(也称茄
科假单孢菌或茄科
伯克霍尔德氏菌)
Ralstonia
solanacearumraces2
and3
(syn.pseudomonas
solanacearumraces2
and3or
Burkholderia
solanacarumraces2
and3)
-
1C354.b.6
苛养木杆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3010;6.苛养木杆菌
Xylellafastidiosa;
-
1C354.c.1
咖啡刺盘孢毒性变种;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c.真菌:
1.咖啡刺盘孢毒性
变种Colletotrichum
coffeanumvar.
Virulans
(syn.Colletotrichu
mkahawae);
-
1C354.c.2
宫部旋孢腔菌(也称稻长蠕孢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2.宫部旋孢腔菌(也
称稻长蠕孢菌)
Cochliobolus
miyabeanus
(syn.Helminthospor
iumoryzae);
-
1C354.c.3
乌氏微环菌(也称南美叶疫病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3.乌氏微环菌(也
称南美叶疫病菌)
Microcyclusulei
(syn.Dothidella
ulei);
-
1C354.c.4
禾柄锈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4.禾柄锈菌
Pucciniagraminis
(syn.Puccinia
graminisf.sp.tritici);
-
1C354.c.5
条形柄锈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5.条形柄锈菌
Pucciniastriiformis
(syn.Puccinia
glumarum);
-
1C354.c.6
稻瘟病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6.稻瘟病菌
Pyriculariagrisea
(syn.Pyricularia
oryzae,Magnaporthe
oryzae);
-
1C354.c.7
嗜管半知点霉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7.嗜管半知点霉菌
Deuterophoma
tracheiphila
(syn.Phoma
tracheiphila);
-
1C354.c.8
诺粒梗孢菌(也称念珠菌)。;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9020;8.诺粒梗孢菌(也
称念珠菌)Monilia
rorei(syn.
Moniliophthora
rorei)。
-
1C450.a.8
蓖麻毒素;中國商品編號 3002492000;8.蓖麻毒素(CAS
9009-86-3)
官方海關商品編號欄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須辦兩用物項許可;不得自行猜配稅則號別。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感染症法(特定病原體等)(部分):病原體、血清、疫苗等中屬感染症法之特定病原體等,出口受管制(亦可能涉別表第1 生物製劑該非判定)。(厚生勞動省)
- 醫藥品醫療機器等法(藥機法)(部分):屬該法管制之醫藥品、醫療器材出口受管理。(厚生勞動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824 (一)進口人用藥品、人類血液:1.應依506規定辦理。2.進口研究用、教學或檢驗用之「非感染性人類血液」,於進口報單填列專用代碼DHM99999999990。(二)進口動物用藥品,應依406規定辦理。(三)進口醫療器材,應依504規定辦理。(四)進口感染性生物材料(供食品用途者除外),應依501規定辦理。(五)進口食品及相關產品,應依F01辦理。(六)進口人類細胞株:1.應依501規定辦理。2.供研究用之人類細胞株(含人類幹細胞株、人類胚胎幹細胞株),於進口報單填列專用代碼DHK99999999999。(七)進口非屬上述項目者,應註明「本貨品非屬人用藥品、動物用藥品、醫療器材、感染性生物材料、食品及相關產品、人類細胞株」字樣,免依上述規定辦理。
- 藥事法
:適用條文 第 39 條 — 製造、輸入藥品,應將其成分、原料藥來源、規格、性能、製法之要旨,檢驗規格與方法及有關資料或證件,連同原文和中文標籤、原文和中文仿單及樣品,並繳納費用,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藥品試製經核准輸入原料藥者,不適用前項規定;其申請條件及應繳費用,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輸入藥品,應由藥品許可證所有人及其授權者輸入。
申請… 輔助說明:進口人用藥品或人類血液製品應依規定辦理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輸入;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屬禁藥,最重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違反罰則 第 82 條 —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適用條文 第 7 條 — 申請輸入器官、組織、細胞者,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輸出國主管機關出具同意輸出之文件或足以證明輸出國未管制輸出之文件。
二、輸入器官、組織、細胞之檢驗證明文件。
三、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前項第二款之檢驗證明文件,應包括之檢驗項目如附表;其申請分批輸入者,檢驗證明文件得於輸入前七日內補正。
申請輸入人體移植用途之器官、組織、細胞者,除前項文件外,應另檢附下列文件:
一、來源單位合法設… 輔助說明:進口器官、組織、細胞前,輸入人須以法人、醫療或教學研究機構等身分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檢附輸出國同意輸出文件及檢驗證明文件,經核准後始得輸入;感染性者另須依傳染病防治法辦理。
- 傳染病防治法
:適用條文 第 60 條 — 主管機關對於入、出國(境)之運輸工具及其所載物品,有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者,應採行下列措施:
一、對運輸工具採行必要管制及防疫措施,所受損失並不予補償。
二、對輸入或旅客攜帶入國(境)之物品,令輸入者、旅客退運或銷毀,並不予補償;對輸出或旅客隨身攜帶出國(境)之物品,準用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處置。
主管機關對於違反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有關申報、接受檢疫或輸入之物品,得不經檢疫,逕令其退運… 輔助說明:進口涉及傳染病風險之物品(如檢體、感染性材料)時,主管機關對入境運輸工具及所載物品得採行必要管制、防疫措施,並得令輸入者退運或銷毀有傳播之虞之物品且不予補償;實際輸入仍須依其貨品所對應之藥品、食品或感染性材料規定(如503、406、F01、501)辦理。
-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適用條文 第 12 條 — 製造或輸入動物用藥品,應將其成分、性能、製法之要旨、分析方法及有關資料或證件,連同標籤、仿單及樣品,並繳納證書費、檢驗費,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檢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前項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程序、許可證之變更、展延、補發、換發、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中央主管機關得以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作為核發及展延製造或輸入動物用藥品許可證之基準;動物用… 輔助說明:進口動物用藥品(含原料藥、製劑及生物藥品)前,應將成分、性能、製法等資料連同標籤、仿單及樣品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檢驗登記,取得輸入許可證後始得輸入;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即屬動物用禁藥,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藥、禁藥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450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罰則 第 33 條 — 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藥或禁藥者,除有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但書所定情形外,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四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醫療器材管理法
:適用條文 第 25 條 — 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品項,其製造、輸入應以登錄方式為之。
醫療器材應依前項規定辦理查驗登記者,不得以登錄方式為之。
醫療器材之輸入,應由許可證所有人、登錄者或其授權者為之。
依第一項但書規定應登錄之醫療器材,於本法施行前已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者,由中央主管機關逕予登錄及註銷原許可證,並通知原許可證所有人。 輔助說明: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前,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並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或依規定完成登錄)後始得為之;意圖販賣供應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者,最重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 1 千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罰則 第 62 條 — 意圖販賣、供應而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或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應辦理查驗登記而以登錄方式為之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亦同。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適用條文 第 30 條 — 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時,應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
執行前項規定,查驗績效優良之業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採取優惠之措施。
輸入第一項產品非供販賣,且其金額、數量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免申請查驗。 輔助說明:進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前,須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輸入查驗並申報產品資訊後始得輸入;違反者可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歇業、停業。 違反罰則 第 47 條 —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條所為公告。
二、違反第七條第五項規定。
三、食品業者依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二項或第四項規定所登錄、建立或申報之資料不實,或依第九條第三項開立之電子發票不實致影響食品追…
- B01 進口時,應依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編訂之「應施檢疫動植物品目表」及有關檢疫規定辦理。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適用條文 第 34 條 — 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其代理人,應於應施檢疫物到達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公告之港、站時,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並依前條第三項所定準則繳驗輸出國檢疫機關發給之動物檢疫證明書或其他文件。但動物檢疫證明書經我國與輸出國雙方議定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旅客或服務於車、船或航空器之人員攜帶應施檢疫物者,應於入境時依前項規定申請檢疫。
應施檢疫物不得以郵遞寄送輸入;其以郵遞寄送輸入者,應予退運、沒入… 輔助說明:進口應施檢疫之動物及其產品前,輸入人或其代理人須於貨物到達指定港站時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並繳驗輸出國檢疫證明書;未經檢疫擅自輸入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該檢疫物並得逕予沒入。 違反罰則 第 41 條 — 擅自輸入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不問屬於何人所有,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得於第一審法院宣告沒收前逕予沒入。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一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第一項之罰金。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犯罪之發生,已盡力為防…
- 植物防疫檢疫法
:適用條文 第 17 條 — 輸入檢疫物,應於到達港、站時,由輸入人或其代理人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未經完成檢疫,輸入人或其代理人不得拆開包裝或擅自移動。
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檢疫物,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
檢疫物不得以郵寄方式輸入;其以郵寄方式輸入者,應予退運或銷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植物檢疫機關依第十六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公告免繳驗檢疫證明書。
二、收件人事先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並經核准輸… 輔助說明:進口應施檢疫之植物或植物產品前,輸入人須依防檢署「應施檢疫動植物品目表」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並繳驗檢疫證明書;未經檢疫擅自輸入禁止輸入之檢疫物者,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違反罰則 第 22 條 —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擅自輸入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檢疫物或物品及其包裝、容器、栽培介質,不問屬於何人所有,植物檢疫機關得於第一審法院宣告沒收前,逕予沒入。
- MW0 大陸物品不准輸入。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適用條文 第 40 條 — 輸入或攜帶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物品,以進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關稅等稅捐之徵收及處理等,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輸往或攜帶進入大陸地區之物品,以出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通關及處理,依輸出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原則上不准輸入臺灣地區,僅經主管機關公告准許之項目始得輸入;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以進口論,須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辦理檢驗、檢疫及關稅等程序。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適用條文 第 7 條 — 大陸地區物品,除下列各款規定外,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一、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項目及其條件之物品。
二、古物、宗教文物、民族藝術品、民俗文物、藝術品、文化資產維修材料及文教活動所需之少量物品。
三、自用之研究或開發用樣品。
四、依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規定准許輸入之物品。
五、供學校、研究機構及動物園用之動物。
六、保稅工廠輸入供加工外銷之原物料與零組件,及供重整後全數外銷之物品。… 輔助說明:除主管機關公告准許之項目外,大陸地區物品不得輸入臺灣地區;輸入前應確認該品項屬准許輸入項目並符合所定輸入條件。
- 貿易法
:適用條文 第 15 條 — 出進口人輸出入貨品經核發輸出入許可證者,應依許可證內容辦理輸出入。
貨品輸出入許可證之核發、更改與有效期限、產地標示、商標申報、來源識別或來源識別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輔助說明:本貨品屬大陸物品不准輸入項目,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逕行報運進口;違反禁止或管制規定擅自輸入者,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得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輸出入貨品。 違反罰則 第 28 條 — 出進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得予以警告、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或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
一、違反第五條規定,與禁止或管制國家或地區為貿易行為。
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暫停貨品輸出入行為或其他必要措施。
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限制輸出入貨品之規定。
四、違反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輸出或未經取得出口國之許可文件輸入。
五、違反…
輸出規定(台灣)
- 806 (一)出口人用藥品、人類血液:1.應依523規定辦理。2.出口研究用、教學或檢驗用之「非感染性人類檢體」,於出口報單填列專用代碼DHM99999999990。(二)出口動物用藥品,應依525規定辦理。(三)出口感染性生物材料,應依524規定辦理。(四)出口人類細胞株:1.應依524規定辦理。2.出口供研究用之人類細胞株(含人類幹細胞株、非屬本國人之人類胚胎幹細胞株),於出口報單填列專用代碼DHK99999999999。
- S01 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內列管項目出口或再出口至北韓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並憑以報關出口。
- S03 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內列管項目出口或再出口至伊朗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並憑以報關出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美國 131.45 公噸 64.19%
- 中國大陸 34.98 公噸 17.08%
- 馬來西亞 10.00 公噸 4.89%
- 日本 7.15 公噸 3.49%
- 南韓 6.99 公噸 3.41%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快遞單號預報
請輸入快遞單號
在政府海關網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