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29000000 其他工業原料用之芳香物質混合物及以一種或以上此類芳香物質為基料之混合物(包括醇類溶劑在內)

工業香精:非食品用香料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SZ,MH)
第三欄
2.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508 一、進口食品添加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輸入衛生福利部發布「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收載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向衛生福利部取得食品添加物許可證,並依F01規定辦理。(二)如屬香料或複方食品添加物,應依F01規定辦理。二、進口非食品添加物之食品原料,應依F01規定辦理。三、如屬食品添加物之樣品、贈品,應向衛生福利部取得「貨品進口同意書」。四、進口非供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用途者,於進口報單填列專用代碼DH999999999508,免依上述規定辦理。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適用條文 第 30 條 — 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時,應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 執行前項規定,查驗績效優良之業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採取優惠之措施。 輸入第一項產品非供販賣,且其金額、數量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免申請查驗。 輔助說明:進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前,須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輸入查驗並申報產品資訊後始得輸入;違反者可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歇業、停業。 違反罰則 第 47 條 —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條所為公告。 二、違反第七條第五項規定。 三、食品業者依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二項或第四項規定所登錄、建立或申報之資料不實,或依第九條第三項開立之電子發票不實致影響食品追…
    •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報驗義務人應於產品到達港埠前十五日內或到達港埠後,向輸入港埠所在地之查驗機關申請查驗。 前項查驗申請由代理人為之者,應檢具委託代理文件;代理人為個人者,並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以代理申請查驗及申報為業務之事業者,並應檢具報關(驗)業務證照、公司或商號登記證明文件。 輔助說明:進口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等相關產品前,報驗義務人須於產品到達港埠前十五日內或到港後,向輸入港埠所在地查驗機關申請輸入查驗;本辦法僅規範查驗程序,相關處罰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辦理。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9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CLEANACTIV 粉末狀(2010-10-28)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成分表及加工製程等資料說明,係由肉桂精油3.0%;大蒜精油1.0 %;百里香精油1.0 %及粉頭95.0 %(賦型劑)所組成之飼料用香料,依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3302節之詮釋及(98)高預字第137號、(98)高預字第169號稅則預核案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302.90.00.00-0號。 材質成分::肉桂精油3.0%;大蒜精油1.0 %;百里香精油1.0 %;粉頭(WHEAT MIDDLINGS) 95.0 % 功能用途::維護雞隻生長表現 發文文號 099BA241
  • 申報貨品::ENTEROCOX LIQUID(2009-07-27)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係由肉桂精油、大蒜精油、尤加利精油、沉香萃取物(由白木香萃取而來)等芳香物質混合的水溶液,參考H.S.註解中文版對稅則第3302節(6)之詮釋及(98)高預字第103號稅則預核案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302.90.00.00-0。 材質成分::肉桂精油8%、大蒜精油0.5%、尤加利精油10%、沉香萃取物(由白木香萃取而來)0.15%、水81.35% 功能用途::維持雞隻之生長表現。 發文文號 098BA168
  • 申報貨品::AEN 1400(2009-07-27)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係由肉桂精油、丁香精油等芳香物質混合後賦型於粉頭所製成之飼料添加物,符合H.S.註解中文版對稅則第3302節(6)之詮釋,並參考(98)高預字第127號稅則預核案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302.90.00.00-0。 材質成分::肉桂精油25%、丁香精油4%、粉頭71% 功能用途::提高飼料效率。 發文文號 098BA169
  • 申報貨品::ENTEROCOX(2009-07-08)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係由肉桂精油、大蒜精油、尤加利精油等芳香物質混合,賦型於粉頭所製成之飼料添加物,參考(98)高預字第137號稅則預核案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302.90.00.00-0。 材質成分::肉桂精油8%、大蒜精油20%、尤加利精油15%、粉頭57% 功能用途::維持雞隻之生長表現。 發文文號 098BA154
  • 申報貨品::COLIFIT C(2009-07-08) 分類理由::本案依檢附資料,係由肉桂精油12%、大蒜精油0.5%、獨活草精油2%之芳香物質混合後賦型於粉頭而成,可供飼料添加用,參考H.S.註解中文版對稅則第3302節之詮釋及(98)高預字第126號稅則預核案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302.90.00.00-0。 材質成分::肉桂精油12%、大蒜精油0.5%、獨活草精油2%、粉頭85.5% 功能用途::飼料保鮮。 發文文號 098BA156
  • 申報貨品::ENTEROCOX(2009-06-25)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係由肉桂精油、大蒜精油、尤加利精油等芳香物質混合,賦型於粉頭所製成之飼料添加物,參考(98)高預字第103號稅則預核案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302.90.00.00-0。 材質成分::肉桂精油8%、大蒜精油20%、尤加利精油15%、粉頭57% 功能用途::維持雞隻之生長表現。 發文文號 098BA137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447.77 公噸 25.71%
  2. 新加坡 434.38 公噸 24.95%
  3. 日本 221.70 公噸 12.73%
  4. 西班牙 143.43 公噸 8.24%
  5. 香港 99.91 公噸 5.74%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33021010005 以芳香物質為基料,用以調製飲料之酒精製品,含酒精強度以容積計超過0.5%者
  • 33021090008 其他供食品或飲料工業原料用之芳香物質混合物及以一種或以上此類芳香物質為基料之混合物(包括醇類溶劑在內)
  • 33011200006 橙油
  • 33011300005 檸檬油
  • 33011900009 其他柑桔屬精油
  • 33012400002 薄荷油
  • 33012500001 其他薄荷製精油
  • 33012910005 樟腦油
  • 33012920003 雄刈萱(香茅油)
  • 33012990008 其他柑桔屬除外之精油
  • 33013000004 樹脂狀物質
  • 33019011008 鴉片之萃取含油樹脂
  • 33019012007 甘草之萃取含油樹脂
  • 33019013006 霍布花(蛇麻花)之萃取含油樹脂
  • 33019014005 除蟲菊之萃取含油樹脂
  • 33019015004 含魚藤酮植物根之萃取含油樹脂
  • 33019016003 蘆薈萃取含油樹脂
  • 33019019000 其他萃取含油樹脂
  • 33019090002 其他由油脂、固定油、蠟或類似品中以萃香法或滲浸法所得之精油濃縮液;精油脫萜所得之萜副產品;精油之水餾液及水溶液
  • 33030000008 香水及盥洗用香水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33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 需要辦理輸入許可證或查驗?看各簽審代號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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