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3000008 沐浴香鹽及其他沐浴用劑
沐浴用劑:沐浴鹽/泡澡劑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5%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CN,NZ,SG)
- 第三欄
- 12.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17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木香泡澡包.淨重45g(2016-06-13)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為木香泡澡包,係將香蘭(乾燥植物)、霍霍巴油(植物油脂)、甜杏仁油(植物油脂)、大豆油(植物油脂)、椰子油(植物油脂)、廣藿香油(精油)、檀香(乾燥植物)、檀香粉(乾燥植物)、花梨木(精油)及維生素E攪拌混和後,以棉布手工包裝成泡湯包,另經衛生主管機關函復非屬「中藥製劑、西藥及化妝品」管理,參酌(092)北預字第084號稅則分類案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307.30.00.00-8號。 材質成分::香蘭48%(乾燥植物),霍霍巴油5%(植物油脂),甜杏仁油2%(植物油脂),大豆油2%(植物油脂),椰子油2%(植物油脂),廣藿香油2%(精油),檀香4% (乾燥植物),檀香粉29%(乾燥植物),維生素E4%。花梨木2%(精油) 功能用途::舒緩及放鬆過度緊繃及疲勞的身體與心靈 發文文號 105DA0116
- 申報貨品::柑橘泡澡包.淨重45g(2016-06-08)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為柑橘泡澡包,係將香蘭30%(乾燥植物),霍霍巴油5%(植物油脂),甜杏仁油2%(植物油脂),大豆油2%(植物油脂),椰子油2%(植物油脂),檸檬精油1%(精油),橙1%(乾燥植物),石灰1%,維生素E4%,桔皮23%(乾燥植物),檸檬皮29%(乾燥植物)攪拌混和、吸收、曬乾後,以棉布手工包裝成泡湯包,經衛生主管機關函復非屬「中藥製劑、西藥及化妝品」管理,參酌(092)北預字第084號稅則預先審核之分類意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307.30.00.00-8號。 材質成分::香蘭30%(乾燥植物),霍霍巴油5%(植物油脂),甜杏仁油2%(植物油脂),大豆油2%(植物油脂),椰子油2%(植物油脂),檸檬精油1%(精油),橙1%(乾燥植物),石灰1%,維生素E4%,桔皮23%(乾燥植物),檸檬皮29%(乾燥植物) 功能用途::舒緩及放鬆過度緊繃及疲勞的身體與心靈 發文文號 105DA0115
- 申報貨品::綠野泡澡包.淨重45g(2016-05-02)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係由香蘭47%(乾燥植物),霍霍巴油5%(植物油脂),甜杏仁油2%(植物油脂),大豆油2%(植物油脂),椰子油2%(植物油脂),紫羅蘭油2%(精油),黃瓜水5%,羅勒2%(乾燥植物),甘菊2%(乾燥植物),維生素E4%,黃瓜29%(乾燥植物)等成分調製而成,供泡澡沐浴用,依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註解對稅則第33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307.30.00.00-8號。 材質成分::香蘭47%(乾燥植物),霍霍巴油5%(植物油脂),甜杏仁油2%(植物油脂),大豆油2%(植物油脂),椰子油2%(植物油脂),紫羅蘭油2%(精油),黃瓜水5%,羅勒2%(乾燥植物),甘菊2%(乾燥植物),維生素E4%,黃瓜29%(乾燥植物), 功能用途::舒緩及放鬆過度緊繃及疲勞的身體與心靈 發文文號 105DA0092
- 申報貨品::清涼泡澡包.淨重45g(2016-05-02)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係由香蘭40%(乾燥植物),霍霍巴油5%(植物油脂),甜杏仁油2%(植物油脂),大豆油2%(植物油脂),椰子油2%(植物油脂),薄荷精油2%(精油),薄荷油44%(植物油脂),桉樹3%(乾燥植物)等成分調製而成,供泡澡沐浴用,依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註解對稅則第33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307.30.00.00-8號。 材質成分::香蘭40%(乾燥植物),霍霍巴油5%(植物油脂),甜杏仁油2%(植物油脂),大豆油2%(植物油脂),椰子油2%(植物油脂),薄荷精油2%(精油),薄荷油44%(植物油脂),桉樹3%(乾燥植物) 功能用途::舒緩及放鬆過度緊繃及疲勞的身體與心靈 發文文號 105DA0093
- 申報貨品::貨名:花瓣泡澡包.淨重45g(2016-04-29)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檢附之產品成分用途說明,為舒緩放鬆用之花瓣泡澡包,參 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3307節(III)之詮釋,並參考 (092) 北預字第 084號進口貨物稅則預審答覆函之分類意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 3307.30.00.00-8號「沐浴香鹽及其他沐浴用劑」。 材質成分::香蘭40%(乾燥植物),霍霍巴油5%(植物油脂),甜杏仁油2%(植物油脂),大豆油2%(植物油脂),椰子油2%(植物油脂),薰衣草精油2%(精油),依蘭2%(乾燥植物),,甘菊2%(乾燥植物),,維生素E5%,依蘭依蘭38%(乾燥植物) 功能用途::舒緩及放鬆過度緊繃及疲勞的身體與心靈 發文文號 105DA0091
- 申報貨品::泰式泡澡包.淨重45g(2016-04-29)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檢附之產品成分用途說明,為舒緩放鬆用之泰式泡澡包,參 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3307節(III)之詮釋,並參考 (092) 北預字第 084號進口貨物稅則預審答覆函之分類意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 3307.30.00.00-8號「沐浴香鹽及其他沐浴用劑」。 材質成分::荷荷巴油10%(植物油脂),生薑10%(乾燥植物),鬱金10%(乾燥植物),香茅10%(乾燥植物),檸檬20%(乾燥植物),石灰20%,羅望子10%(乾燥植物),香樟5%(精油),維生素E5% 功能用途::舒緩及放鬆過度緊繃及疲勞的身體與心靈 發文文號 105DA0090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652.99 公噸 31.05%
- 德國 489.67 公噸 23.28%
- 日本 269.66 公噸 12.82%
- 法國 145.78 公噸 6.93%
- 南韓 88.27 公噸 4.20%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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