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4900007
其他室內薰香或除臭劑,包括用於宗教儀式之芳香製品
除亞珈倍地(33074100005)以外的室內薰香除臭劑,如香氛蠟燭等
稅率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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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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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25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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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臭劑 GT-S 、深褐色顆粒、每顆直徑約1CM 2017-07-14
申報貨品:除臭劑 GT-S 、深褐色顆粒、每顆直徑約1CM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檢附之說明,係由赤竹、北艾、款冬花等植物萃取,加入腐植酸等成分,以超高壓固化、用於衛浴、環境去除異味、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33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307.49.00.00-7號。
材質成分:組成成分如下:腐植酸(2.8%)、迷迭香油(10%)、芝麻素(8.6%)、北艾提取物(21.2%)、款冬花提取物(14.5%)、赤竹提取物(18%)、櫻花提取物(2.6%)、蓮花提取物(3.3%)、二氧化矽(19.0%)。鑑定方式包含玻璃電擊法、原子吸光度法、ICP光分析法
功能用途:去除異味 / 芳香劑、去味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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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用淨味礦膏 速效淨味型 360g 2015-12-30
申報貨品:車用淨味礦膏 速效淨味型 360g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文件說明,係由奈米礦物(海泡石28% 矽藻土21%)、硬脂酸鹽9%、聚乙二醇0.4%、穩定態二氧化氯0.02%、香精(薄荷提取物,葉綠素)0.04%、異味中和劑1.4%、水40%、檸檬酸0.04%等組成,用於清新車內空氣,依據HS註解對稅則第33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307.49.00.00-7。
材質成分:(海泡石28% 矽藻土21%)奈米礦物、硬脂酸鹽9%、聚乙二醇0.4%、穩定態二氧化氯0.02%、(薄荷提取物,葉綠素)香精0.04%、異味中和劑1.4%、水40%、檸檬酸0.04%
功能用途:放置于車內座椅下方:1,持續清新車內空氣2,創造車內持久清爽怡人的嗅覺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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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用淨味礦膏 強效淨醛型 360g 2015-12-30
申報貨品:車用淨味礦膏 強效淨醛型 360g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文件說明,係由奈米礦物(海泡石28% 矽藻土21%)、硬脂酸鹽9%、聚乙二醇0.5%、穩定態二氧化氯0.03%、香精(薄荷提取物,葉綠素)0.03%、異味中和劑1.4%、水40%、檸檬酸0.04%等組成,用於清新車內空氣,依據HS註解對稅則第33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307.49.00.00-7。
材質成分:奈米礦物(海泡石28% 矽藻土21%)、硬脂酸鹽9%、聚乙二醇0.5%、穩定態二氧化氯0.03%、香精(薄荷提取物,葉綠素)0.03%、異味中和劑1.4%、水40%、檸檬酸0.04%
功能用途:放置于車內座椅下方:1,持續清新車內空氣2,創造車內持久清爽怡人的嗅覺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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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 Air Sponge;400g 2015-09-16
申報貨品:Bad Air Sponge;400g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其檢附之資料說明,係由Ethanol:5.0%、Soap,Sodium Salt:5.0%、Emulsifier:3.0%、1-,2-Propanediol:2.7%、Essential Oils:1.2%及Water:Balance等組成,用於空氣中除臭去味,依據海關稅則解釋準則一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33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307.49.00.00-7。
材質成分:Ethanol:5.0%、Soap,Sodium Salt:5.0%、Emulsifier:3.0%、1-,2-Propanediol:2.7%、Essential Oils:1.2%、Water:Balance。
功能用途:放置於欲除臭去味的空間之中,即可達到吸附空氣中異味之功能,消除空氣中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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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用精油掛件/新假日6號,6.2ML 2015-09-07
申報貨品:車用精油掛件/新假日6號,6.2ML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文件說明,係由醇10%、醛2%、精油2%、酯15%、醚1%、二醇43%、紫羅蘭酮1%、酮14%、麝香12%等組成(香調:清香花草香調),為小玻璃瓶裝之車用精油掛件,用於車內香氛,依據海關稅則解釋準則一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33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307.49.00.00-7。
材質成分:醇10%、醛2%、精油2%、酯15%、醚1%、二醇43%、紫羅蘭酮1%、酮14%、麝香12%。 香調:清香花草香調。
功能用途:掛至於車內後視鏡:1、裝飾美化車內空間。2、創造怡人的嗅覺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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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用精油掛件/自由者2號,6.2ML 2015-09-07
申報貨品:車用精油掛件/自由者2號,6.2ML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文件說明,係由醇13%、醛6%、精油4%、酯37%、醚2%、二醇8%、紫羅蘭酮2%、酮15%、麝香13%等組成(香調:清香花草香調),為小玻璃瓶裝之車用精油掛件,用於車內香氛,依據海關稅則解釋準則一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33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307.49.00.00-7。
材質成分:醇13%、醛6%、精油4%、酯37%、醚2%、二醇8%、紫羅蘭酮2%、酮15%、麝香13%。 香調:清香花草香調。
功能用途:掛至於車內後視鏡:1、裝飾美化車內空間。2、創造怡人的嗅覺感受。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5,641.70 公噸 63.22%
- 越南 1,516.90 公噸 17.00%
- 日本 580.52 公噸 6.50%
- 南韓 539.66 公噸 6.05%
- 美國 165.09 公噸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