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40019004 其他蛋白質及其衍生物

除消化蛋白質(35040011002)以外的蛋白質衍生物,如水解蛋白等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2.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1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508 一、進口食品添加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輸入衛生福利部發布「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收載之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向衛生福利部取得食品添加物許可證,並依F01規定辦理。(二)如屬香料或複方食品添加物,應依F01規定辦理。二、進口非食品添加物之食品原料,應依F01規定辦理。三、如屬食品添加物之樣品、贈品,應向衛生福利部取得「貨品進口同意書」。四、進口非供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用途者,於進口報單填列專用代碼DH999999999508,免依上述規定辦理。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適用條文 第 30 條 — 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時,應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 執行前項規定,查驗績效優良之業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採取優惠之措施。 輸入第一項產品非供販賣,且其金額、數量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免申請查驗。 輔助說明:進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前,須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輸入查驗並申報產品資訊後始得輸入;違反者可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歇業、停業。 違反罰則 第 47 條 —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條所為公告。 二、違反第七條第五項規定。 三、食品業者依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二項或第四項規定所登錄、建立或申報之資料不實,或依第九條第三項開立之電子發票不實致影響食品追…
    •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報驗義務人應於產品到達港埠前十五日內或到達港埠後,向輸入港埠所在地之查驗機關申請查驗。 前項查驗申請由代理人為之者,應檢具委託代理文件;代理人為個人者,並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以代理申請查驗及申報為業務之事業者,並應檢具報關(驗)業務證照、公司或商號登記證明文件。 輔助說明:進口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等相關產品前,報驗義務人須於產品到達港埠前十五日內或到港後,向輸入港埠所在地查驗機關申請輸入查驗;本辦法僅規範查驗程序,相關處罰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辦理。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18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Hydrolyzed collagen Type-II(2018-04-1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產品成分說明及加工製程,係由雞軟骨經洗淨、酵素水解、加熱去活性、過濾、噴霧乾燥製成之水解膠原蛋白粉,做為食品原料用,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350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504.00.19.00-4號。 材質成分::Chicken cartilage 100% 功能用途::做為食品原料用 發文文號 107CA0110
  • 申報貨品::Hydrolyzed chicken peptides(2018-04-1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產品成分說明及加工製程,係由雞肉經煮熟、冷卻、酵素水解、加熱去活性、篩分、脂肪分離、過濾、噴霧乾燥製成之水解雞肉胜肽,做為食品原料用,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350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504.00.19.00-4號。 材質成分::Hydrolyzed chicken peptides100% 功能用途::做為食品原料用 發文文號 107CA0111
  • 申報貨品::大豆粉 20公斤(2017-09-01)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大豆粉,依據檢附加工製程及成分說明等資料,係蛋白質含量90%以上之大豆蛋白粉,參據HS註解對第3504節(B)(6)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504.00.19.00-4「其他蛋白質及其衍生物」。 材質成分::100%的粉末狀物質 蛋白質 93.5%、脂肪 0.3% 、灰分 6.2% 功能用途::食品原料 發文文號 106AA0540
  • 申報貨品::ScanPro Beef 95 牛皮膠原蛋白粉(2016-10-07)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檢附資料說明,為含Protein >98%、Fat <3%、Moisture <12%、Ash <1%之牛皮膠原蛋白,為牛皮經高溫酸鹼過程製成,係添加於西洋肉製品中,預防離水及增加產品品質,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3504節之詮釋及參考(099)基預字第0537號預先審核答覆函之分類意旨,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504.00.19.00-4「其他蛋白質及其衍生物」。 材質成分::Protein(N ×6.25) >98%、Fat(total) <3%、Moisture <12%、Ash <1% 功能用途::ScanPro Beef 95牛皮膠原蛋白粉有極佳的黏著及乳化能力,可添加於西洋肉製產品中,預防離水及增加產品的品質 發文文號 105AA0796
  • 申報貨品::Hydrolyzed Silk Protein Powder 水解蠶絲蛋白粉(SILK PEPTIDE),型號:SD,規格:Hydrolyzed Silk Protein(2016-01-1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Hydrolyzed Silk Protein Powder水解蠶絲蛋白粉,依申請人提供之資料說明及樣品,係為黃色蛋白質粉末,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參據H.S.註解中文版對第3504節(B)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504.00.19.00-4號。 材質成分::材質:黃色粉末 鑑定方法:加水分解(單一製品) 成分:單一製品,100%蠶絲粉 比例:加水分解絲心蛋白含有量90%以上 功能用途::功能:蠶絲成分擅長於吸濕性,抑制水分蒸發,有助於幫助皮膚保持和釋放水分的能力、高親和力、中和酸或鹼的能力、靜電的帶電控制 用途:蠶絲纖細、重量極輕、具有平滑、高密合度、散發光澤,將蠶絲的特質製造成精緻化妝品 發文文號 105CA0014
  • 申報貨品::CFM Nitro P(2016-01-1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CFM Nitro P」,依申請人提供之資料說明,係為100%乳清蛋白胜肽,作為運動營養補給使用,參據H.S.註解中文版對第3504節(A)之詮釋及本關(104)北預字第0175號預核案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504.00.19.00-4號。 材質成分::組成:100%乳清蛋白胜肽 規格(COS) 分析(COA) ————— ————— 蛋白質(乾燥減重): >90% 95.85 胜肽分子量分布: >16,000 7% 7000-16000 41% 5000-7000 18% 1000-5000 13% <1000 22% 功能用途::運動營養補給、一氧化氮合成酵素的活化、一氧化氮的補給 發文文號 105CA0007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8,548.80 公噸 65.15%
  2. 美國 1,258.90 公噸 9.59%
  3. 澳大利亞 860.39 公噸 6.56%
  4. 荷蘭 610.89 公噸 4.66%
  5. 法國 504.23 公噸 3.84%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35040011002 消化蛋白質(蛋白腖)及其衍生物
  • 35040020001 皮粉,不論是否經鉻鹽浸漬者
  • 35011000006 酪蛋白
  • 35019011006 酪蛋白酸
  • 35019012005 酪蛋白酸鹽(酯)
  • 35019019008 其他酪蛋白衍生物
  • 35019020005 酪蛋白膠
  • 35021110002 乾燥蛋白粉
  • 35021120000 其他乾燥蛋白類似品
  • 35021190005 其他乾卵白蛋白
  • 35021910004 冷凍蛋白
  • 35021920002 其他蛋白類似品
  • 35021990007 其他卵白蛋白
  • 35022000003 乳白蛋白,包括兩種或以上之乳清蛋白質之濃縮物
  • 35029000008 其他白蛋白(包括兩種或以上之乳清蛋白質之濃縮物,其所含乳清蛋白質以乾重量計超過80%者);白蛋白酸鹽(酯)及其他白蛋白衍生物
  • 35030010004 白明膠
  • 35030020002 白明膠衍生物
  • 35030030000 魚鰾膠(魚氣囊膠)
  • 35030040008 阿膠
  • 35030090105 虎骨膠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35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 需要辦理輸入許可證或查驗?看各簽審代號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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